主要分为两种应用场景:
1、 如果需要在已定稿的作品基础上另外创建一份;
2、 已定稿的作品有问题需要修改。征求商家的许可后,可以对已定稿的作品另存,修改、重新定稿。并将原来有问题的稿件删除。
如果您想要将一个作品复制一份或者多份的话,需要先将原作品定稿,然后再另存。步骤如下:
1、 打开原作品,点击右上角的【保存】——【定稿】;
2、 定稿完成后,回到【个人中心】,右上角【作品】,找到刚才定稿的作品,点击右侧【编辑图标】,打开该作品;
3、 打开该作品后,会提示【另存为】,点击后另存后,输入新作品名称。 如果此处没有选择另存,而是检查,发现作品有误需要修改,此时可以点击右侧工具条中的保存按钮,也可以另存为新作品;
4、 定稿完成后,会提示【点击重新打开,另存为新作品】
参看设计交流论坛:https://i.sddiy.cn/topic/15.aspx
新版系统已经支持草稿复制功能,只需在会员中心里,找到要复制的作品,最后点击同行的“复制”图标即可。